根据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行政规范性 文件管理规定及清理工作的部署,我局对 2025年12月31日前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。根据清理结果,继续有效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,现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。
附件:清远市清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
清远市清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
2026年8月28日
附件:清远市清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
序号 | 文件名称 | 文号 | 发文日期 | 清理意见 | 起草或实施单位 |
1 | 关于印发《清远市清城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| 城区退役军人字〔2025〕15号 | 2025年9月22日 | 保留 | 清远市清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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